《芬奇》

这是一部慢节奏的电影,一个男人,一只狗,一个机器人的故事。

未来世界,臭氧层被破坏,辐射杀死了几乎所有的生物。汤姆汉克斯饰演的芬奇自知时日无多,放不下身边的小狗,于是制造了一个未来可以照顾狗狗的人形机器人。随后,因为气候剧变,被迫全家迁徙。

从密苏里到旧金山的金门大桥,不长不短的距离,这被迫提前出发的旅程,有被人类追杀,有被龙卷风洗礼。当人形机器人为自己命名为杰夫的时候,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它。他开始成“人”。

杰夫,其实降生不过几天,有着孩童的好奇,有着机器人的力量,随着和芬奇的旅行中,作为观众,我体味到了苦辣酸甜。

如果说芬奇对小狗的爱,是出于十几年的陪伴,他甚至将开罐器装到了杰夫胸口。那么在芬奇死后,杰夫自主决定带着小狗继续寻找其他人类,就是一种人性的升华。

爱,随着生命而来,随着生命而去。杰夫继承了芬奇的遗志,载着小狗(Good year),跨过金门大桥,走向了未来。

节奏很慢,如同生活一般,但流淌出的情感,复杂、缤纷,萦绕在我心头。五味杂陈而无法一句话道明。杰夫虽然只是个机器人,却单纯的,用实际行动教我们如何做人。

如果你想品位生活,这部电影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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