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是这样的:小区低楼层业主嫌小区绿化的香樟树太过茂盛影响了自家的采光,所以要求物业砍了,于是物业就干了。
当然,物业说是经过全体业主投票并且找专业人处理的,然而绝大多数业主并没有投票,最终发现自己是弃权的那部分,即默认同意大多数。
先来看看最终效果吧:
除了还没来得及砍的,其他树木都跟图中类似。图中树留个树叶的枝子,完全是因为后排砍秃后,前排业主尝试投诉12345等各种渠道,才算留个枝子对上级问询做个答复意思意思。
我想我应该夸赞物业没有把树都连根拔了,当然,拔了那就是真的违法了。
采光权
低楼层业主碰到的这个问题,归结到法律呢,在《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是有个叫“采光权”的专有名词的。这里引用一些搜索结果的解答。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采光权纠纷的发生,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情形:违法建筑遮挡合法建筑的采光日照,经规划许可的合法建筑遮挡相邻建筑的采光日照。
小区绿化树木,本质上并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归并在影响采光权的范畴中。
但以正常人的逻辑思考,无论楼层高低,所有业主都是享有同等采光权的。所以低楼层的业主对采光权的诉求,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
树木裁剪方式
回到树木裁剪方式的问题上,根据上海市林业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很明显,物业直接采取了回缩修剪的最终大招。事实上,常规裁剪已经完全能解决采光的问题。
物业可能会说(我真贴心,都帮物业想好了),一次裁剪狠一点,多管几年少花业主钱,这个说辞倒听起来勉强可以接受的样子。颇有种二楼下水不通,物业直接大力出奇迹,捅穿楼底打通到地下水直接排走的既视感。
可笑的行为
让人觉得可笑的,是低楼层业主对物业的行为表示强烈支持(这个还算可以理解,毕竟诉求是自己提的),更有部分低楼层业主对于其他业主质疑裁剪是否过狠以及物业裁剪行为是否合法的言论,表现出被踩了尾巴或抢走棒棒糖般的仇恨。一副白天不懂夜的黑,你有啥资格跟我吹的姿态,让人心生怜悯……
这些“小宝贝们”看起来完全没有动脑子考虑过自己无脑支持物业行为带来的后果。
毕竟他们不一定清楚,身边偶尔刺鼻的气味来自小区附近的化工厂。
“小宝贝们”的奇思妙想
通风好了就没事了吗?
有些“小宝贝们”会异想天开的认为,树秃了,通风好了,空气污染过来,因为有风,会很快散掉,没啥大事儿。
无知无畏这个词,挺适合这些宝贝的。
根据一份1967年12月1日的美国期刊《Journal of Applied Meteorology》发表的一篇名为《Mixing Depths, Wind Speeds and Air Pollution Potential for Selected Loc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的论文中的数据显示,通常,只有当风速达到足够快,比如7m/s的时候,空气污染潜力才会降低。当然后面的论文也基本印证了这个分析结果。虽然风速、空气污染潜力还跟地理环境有关,但对上海来说,这个结论已经足够了。
我们来看看上海这座城市的平均风速如何?
一年中较多风的阶段持续6.2个月,从11月13日到5月20日,平均风速超过每小时18.1公里。 一年中最多风的一天是3月9日,平均小时风速为每小时19.4公里。
这么算下来,平均风速不到0.09m/s,四舍五入0.1m/s好了,距离7m/s看起来还差不少的样子。
所以结论挺可惜的,就算把树拔光了,也没办法达到天真“小宝贝们”想的那个状态。
蚊虫也会减少的
还有天真的“小宝贝们”畅想到:树没了,蚊虫也会因此减少。鸟屎狗屎也会因此减少。
关于鸟屎狗屎这个事儿吧,我觉得养宠物的主人素质提升点,狗屎问题是肯定能解决的。
至于鸟屎,一般能被鸟屎击中的“小宝贝”,上辈子八成是一个经常践踏草坪进入树荫下乘凉等着接鸟屎的折了双翼的天使。
回到蚊虫会因此减少的问题上,我们看看香樟树的作用:
香樟树能绿化环境、美化生活,夏天还能给人乘凉。
香樟树本身具有药性能防虫止蛀,驱蚊解毒。
樟树所散发出的松油二环烃、樟脑烯、柠檬烃、丁香油酚等化学物质,有净化有毒空气的能力,有抗癌功效,有防虫功效,过滤出清新干净的空气,沁人心脾。
看起来,“小宝贝们”蚊虫减少的梦想到明年夏天的时候也要破灭了……毕竟真正负责驱虫的香樟树已经只剩树干了。
以当前树木状态,能再次达到净化空气的成长度,至少也是四五年以后的事情了,多吸个四五年的毒气,大人问题不大,小朋友就比较辛苦了。想来,短期内还是要住在这里的,我还是多买点3M口罩吧~
低能物业
低能物业解决了低楼层业主采光的问题,但忽略了全体业主对绿化绿地的需求(大部分业主没有提没有闹都很忙管不了这么多,所以这个需求自然也不存在)。
至于业主们多吸一些化工厂的毒气,反正大家一起吸,况且也不是剧毒,吸个几年也看不出什么。
万一真出问题了也不能证明和砍几个枝子有关,毕竟肺癌是公认高发的三大癌症之一。而且几年后,物业没准儿都换了,爱谁谁呢。
我个人的态度
对于低楼层业主房屋被树木遮挡影响采光,要求物业裁剪树木的行为我予以肯定和支持。
对部分业主附和物业砍秃树木为此叫好、回怼其他业主对物业裁剪方式的质疑等二逼行为,以及物业未经我签字就以弃权作为同意大多数和砍秃树木的傻逼操作持保留意见,必要时也将考虑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成年人要为自己负责
回到标题,成年人要为自己负责。这个责从何而来,买低楼层,为的就是享受低楼层的便利和便宜,同理,被树木遮挡造成自己日照时长低,也应当在购房决策的考虑之中。
光照不足,作为业主,也应当有预期并负主责,作为成年人本就该为自己的决策负责。
一边享受着低楼层便宜的房价,一边还计划着砍光树木让自家光照充足的自私行为,好处都要自己占的自私的巨婴想法,通过这次事件,我发现,哎嘿?竟然还挺常见的……
有必要理论吗?完全没有啊。我得多闲才有这个精力和人理论这些常识……
宁跟明白人打一架,不跟糊涂人说句话
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物业暂时还没恶劣到要通过合法手段恶心并赶出去的地步。而双手双脚支持本次事件的业主们,我理解他们的诉求,但并不同情他们的处境。
结论
小区整体人员素质偏低,部分极品无知且不自知。曾经OFO小黄车还在运营的时候,就有家长把车锁破坏了给自家孩子骑,着实令人汗颜。
当年买这里的房子,主要是因为只靠夫妻二人,在有限资金的情况下,筛选完,这个小区整体算是最佳选择了。说白了,还是因为穷。
现在看来呐,换到一个高素质小区应该是当下首要考虑的事情。
发自内心的祝福那些无知可怜的“小宝贝们”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小宝贝们”还是会碰见很多的,我们能做的,就是珍爱生命,远离这些“小宝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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