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可申请结算。
一、办理手续1、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需提供出院小结(或急诊观察[……]
Daily Archives: 10/22/2012
上海川沙医保事务服务点
编号 | 区县 | 机构名称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1 | 浦东新区 | 川沙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机场点) | 施宏路385号 | 201202 | 68962302 |
2 | 浦东新区 | 川沙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新川路645号 | 201200 | 20257350 |